天津公积金贷款购房首套限额将提至80万 采取动态调整规则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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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间宣布《关于调剂公积金的相干政策的收罗看法稿》。

概念新媒体懂得到,《看法稿》提到,支撑职工基础购房需求。天津市缴存职工申请小我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应用率持续3个月跨越90%的,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间应向市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陈述,并向社会宣布通知布告,于通知布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下调至60万元;

住房公积金资金应用率持续3个月低于85%的,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间应向市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陈述,并向社会宣布通知布告,于通知布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80万元。本通知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应用率”指月末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应用率。

《看法稿》还表现,支撑职工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职工持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跨越当月付出的房租,且合计不跨越2400元。提取方法、资金划转等按《关于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21〕3号)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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