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买房条件是什么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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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人在当地正常缴存公积金并契合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其他贷款申请条件。

2、贷款人征信良好,且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工作。

3、贷款人签署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占总房款的20%以上的首付款。

4、可以提供符合银行请求的贷款担保,包括抵押贷款、质押和保证贷款等。

组合贷款办理手续

1、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2、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3、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4、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5、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6、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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