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建住宅需配建养老设施 不得安排在地下层和夹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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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州市国民当局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室第区配建养老办事举措措施治理措施》,自2022年1月17日起施行,有用期5年。
措施请求,新建室第区应依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且最低套内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尺度配建养老办事举措措施。小型室第开辟项目可在相邻四周区域恰当集中设置装备摆设。
已建成城区配建的养老办事举措措施不足的,地点县、区当局要增强兼顾和谐,依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且最低套内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尺度。
养老办事举措措施应部署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带首层的持续楼层,如设置于持续楼层,首层面积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不得部署在建筑物的地基层、半地基层和夹层。
新建室第区配建养老办事举措措施应与室第项目同步计划、同步扶植、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应用。分期开辟的新建室第区项目,配建的养老办事举措措施应部署在首期扶植和验收,且不得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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